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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2021-1
记者直击北京新冠疫苗生产现场:工人“三班倒”,车间24小时运转
工人日报客户端1月4日电 1月3日中午,在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分包装车间,工人正把24盒已经装箱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用白色打包带封好,小心地码到身后的推车上……这是我国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走下生产线前的一步。目前,中国生物高等级生物生产车间年产能预计可达到10亿剂。
2020年12月30日,药监局依法批准了国药集团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新冠病毒灭活疫苗附条件上市。此时距离这则重磅消息公布,刚刚过去3天。为了赶在春节前完成首批新冠疫苗接种5000万人次,在这条生产线上,已经有一群人为之奋战了几个月时间。大家的目标只有一个:让合格的新冠疫苗尽快投入市场!
在新年的一个节假日,记者来到了位于北京亦庄的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探访了正在紧张工作中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生产线。 -
19 2021-1
直击中国新冠灭活疫苗生产现场!
2020年12月30日,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新冠灭活疫苗获得药监局批准附条件上市。2021年1月1日起,人群开始陆续接种我国首批新冠病毒疫苗。
来到我们身边之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要经过怎样的生产、包装流程?今天(1月4日),总台央视记者探访中国生物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新冠病毒疫苗生产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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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021-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公告(第23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已经2014年2月12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正在抓紧制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将陆续发布。现就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产品注册管理
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前,产品注册管理按照现有规定执行。
2014年6月1日以后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产品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
二、关于生产经营管理
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企业,其管理按照现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执行。
三、关于违法行为查处
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发生在2014年6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订前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但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不认为违法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违法行为发生在2014年6月1日以后的,适用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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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021-1
我国土壤污染的治理措施
1、施用化学改良剂,采取生物改良措施,增加土壤环境容量,增强土壤净化能力
向土壤中施用石灰、碱性磷酸盐、氧化铁、碳酸盐和硫化物等化学改良剂,加速物质的分解,使重金属固定在土壤中,减少重金属在土壤及土壤植物体的迁移能力,使其转化成为难溶的化合物,减少农作物的吸收,以减轻土壤中重金属的毒害。针对物质污染,用植物、病毒联合加速物质降解。针对无机物污染,利用植物可以把一部分重金属从土壤中带走。
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维护森林生态系统平衡。
3、调控土壤氧化还原条件
调节土壤氧化还原电位,使某些重金属污染物转化为难溶态沉淀物,控制其迁移和转化,减少污染物的危害程度。调节土壤氧化还原电位主要是通过调节土壤水分管理和耕作措施实现。
4、改变耕作制度,实行翻土和换土
改变耕作制度会引起土壤环境条件的变化,去除某些污染物的危害。对于污染严重的土壤,采取铲除表土和换客土的方法;对于轻度污染的土壤,采取深翻土或换无污染客土的方法。
5、采用农业生态工程措施
在污染土壤上繁殖非食用的种子、种经济作物,从而减少污染物进入食物链的途径;或利用某些特定的动植物和微生物较快地吸走或降解土壤中的污染物质,从而达到净化土壤的目的。
6、工程治理
利用物理(机械)、物理化学原理治理污染土壤,是一种彻底、稳定、治本的措施,但投资大,适于小面积的重度污染区,主要有隔离法、清洗法、热处理、电化法等。近年来,把其他工业领域,特别是污水、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引入土壤治理,为土壤污染治理研究开辟了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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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021-1
防治土壤污染要有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
近年来,随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实施,我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体系逐步建立,因土壤污染导致的环境事件得到有效管控。但是,由于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历史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难度较大,土壤污染防治任务依然艰巨。
守护土壤环境要有底线思维
相关调查结果表明,我国部分重有色金属矿区周边耕地的土壤重金属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西南、华南的少部分地区污染较重,工矿企业用地环境风险较高,必须加强防治力度,严守土壤环境底线。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土壤环境管理体系仍不健全,土壤污染呈现局部相对集中、其他地区零星分布的特点,区域性土壤环境风险较高。因此,要系统分析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难点,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主要领域、主要区域、主要行业、主要污染物,针对性制定土壤污染治理策略并稳步实施,逐步实现从夯实基础向综合性制度完善、从突发性环境事件遏制向关键问题解决、从局部主要区域治理向全局综合防控的转变。
各要素的治理与修补须协同推进
作为生态系统的组成,土壤与其他各要素相互影响、依托。要取得有效的污染治理,必须坚持系统思维,协同推进各要素的治理修补。
一方面,要坚持地上地下统筹,推进水土污染协同治理。地表水、地下水与土壤的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息息相关。因此,在开展土壤污染治理时,不能割据三者之间的联系,不能就土谈土、就水论水,要探索地上地下协同防控和治理的模式,才能获得预期成效。在开展地块污染治理时,应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同步调查、评估和风险管控;在区域尺度,要加强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土壤和地下水综合修补,防止污染扩散转移;此外,还要打破要素环境监管壁垒,健全水土环境协同管理制度。
另一方面,要综合施策,推进全要素全过程统筹防控。土壤是大气、水、固废等污染物的受体,要有效切断土壤污染传输链条,就必须坚持将土壤污染防治与大气、水、固体废物、农业面源等污染治理工作统筹部署、整体推进。为此,要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推动大气、水、土壤污染协同监控和预测预警;开展废气与废渣、废水与污泥协同治理,探索水气土综合治理技术模式;与此同时,实施土壤污染“断源”行动,加强大气、水、固废等污染物排放的统一管理。
系统设计土壤污染防治路线图
面向2035年美丽中国愿景,要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管控土壤污染风险为核心,系统设计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路线图、施工图,并分阶段有序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治理修补。
监管能力薄弱仍是我国土壤环境管理的突出短板,一些地区基层土壤环境管理人员缺乏、监管执法能力不足。针对这一问题,应将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高作为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推动土壤环境监管、监测、预警、执法能力建设,使土壤环境监管能力与治理任务相适应。同时,健全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制度,定期开展国内土壤污染状况普查和详细调查,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土壤污染风险并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此外,还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检查、污染防治考核评价等为抓手,落实各方责任,推进依法治土。







